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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2日 星期日

外交部发言人就中国海警依法拦阻菲律宾擅自向仁爱礁非法“坐滩”军舰运送建筑物资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22日就中国海警依法拦阻菲律宾擅自向仁爱礁非法“坐滩”军舰运送建筑物资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10月22日,菲律宾擅自向仁爱礁非法“坐滩”军舰实施运补。其间,中国海警依法对菲方运送违规建筑物资的船只实施拦阻。菲方发表声明称中国海警船对菲船只采取了“危险拦阻操作”并发生“碰撞”。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发言人说,10月22日,菲律宾2艘民用船和2艘海警船未经中国政府允许,擅自闯入中国南沙群岛仁爱礁邻近海域,且不顾中国海警船警告,执意冲闯仁爱礁潟湖,并以危险方式碰撞现场执法的中国海警船和正常作业的中国渔船。中国海警依据国内法和国际法对菲方船只采取必要执法措施,维护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现场操作专业、克制。

  “我想强调的是,仁爱礁是中国南沙群岛的一部分,是中国领土。菲律宾派军舰在仁爱礁‘坐滩’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菲方多次明确表示将拖走在该礁非法‘坐滩’的军舰,但24年过去了,菲方不但未拖走该军舰,还企图对其大规模维修加固,实现对仁爱礁的永久占领。中方在仁爱礁问题上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和耐心,一段时间以来通过多个层级、多个渠道同菲方保持密集沟通,明确要求菲方不得向非法‘坐滩’军舰运送用于大规模维修加固的建筑物资。但菲方无视中方的善意和诚意,违背自身的承诺,不断派船擅闯仁爱礁海域蓄意挑衅,持续散布虚假信息渲染炒作,严重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违反国际法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破坏地区和平稳定。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发言人说。

  发言人表示,中方再次敦促菲方重视中方严正关切,信守承诺,停止在海上滋事挑衅,停止采取危险举动,停止对中方无端攻击抹黑,尽快拖走非法“坐滩”军舰,避免破坏南海的和平与稳定,损害本地区国家的共同利益。中方将继续按照国内法和国际法,采取必要措施,坚定维护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source 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3/1023/c1002-40100829.html

2023年10月21日 星期六

运载人道援助物资的卡车从拉法口岸埃及一侧进入加沙

  新华社开罗10月21日电(记者姚兵 沈丹琳)位于埃及和加沙地带边境的拉法口岸21日开放。埃及安全部门消息人士告诉新华社记者,20辆载有人道主义援助物资的卡车已从拉法口岸埃及一侧进入加沙。

  巴勒斯坦消息人士告诉新华社记者,这些物资将移交给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参与记者柳伟建)



source 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3/1022/c1002-40100711.html

“你好,北京” 公众日推介活动亮相迪拜

新华社迪拜10月21日电(记者苏小坡)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阿联酋中国文化中心支持的“你好,北京”公众日推介活动19日在阿联酋迪拜举行。

活动现场进行了北京文旅线路推介,包括长城、故宫、天坛等世界文化遗产,北京环球度假区、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新兴打卡消费聚集地,以及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等,旨在让当地民众了解北京的古都风韵和东方风情。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齐慧超在致辞中说,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是一座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文脉与时尚创意相得益彰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旅游城市,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国游客。希望迪拜及更多阿拉伯国家的朋友们,来到北京感受自然之美、历史之美和人文之美。

现场嘉宾体验了北京非遗兔爷拓印、中轴线标志建筑拼插、中国书法体验、扇面及京剧脸谱绘制、北京传统小吃品鉴、抖空竹等中国传统文化展示。



source 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3/1022/c1002-40100553.html

2023年10月20日 星期五

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2024-2028年)(全文)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2024-2028年)

第一部分 序言

中国和老挝山同脉、水同源,是前途相关、命运与共的社会主义友好邻邦。2019年4月,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签署《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确定了5年内推进战略沟通与互信、务实合作与联通、政治安全与稳定、人文交流与旅游、绿色与可持续发展的“五项行动”,开启了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新篇章。

近5年来,在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战略引领下,双方以互信合作共谋发展,以真诚相助共迎挑战,切实践行了命运共同体精神。面对全球肆虐的世纪疫情,双方相互支持、共克时艰,以实际行动守护两国人民生命健康。面对两国人民的共同期盼,双方和衷共济、携手并肩,开辟两国高质量合作新格局,特别是将中老铁路打造成为中老人民的幸福路、发展路、友谊路,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巨大福祉。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双方密切协调、团结合作,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树立典范。

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实践证明,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各国利益紧密相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双方一致认为,应坚持合作、不搞对抗,坚持开放、不搞封闭,坚持互利共赢、不搞零和博弈,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搞“新冷战”,反对干涉他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反对搞针对特定国家的阵营化和排他性小圈子。双方愿携手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一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同探索人类现代化路径,不断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为谋划好下一阶段两党两国关系发展的原则和方向,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行稳致远,双方一致同意续签并实施新的5年行动计划,坚持政治上互尊互信、经济上互惠互利、安全上相守相助、人文上相知相亲、生态上共生共治,携手共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中老命运共同体,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努力和示范。

第二部分 各领域合作

一、政治领域

以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重要共识为引领,深化政治互信,加强战略沟通,密切在国际地区事务中的协调配合,推动中老关系在新时期实现更大发展。

1.发挥高层引领作用,通过双边互访、视频通话、互致信函、多边场合会见等形式,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交往特别是最高领导人战略沟通,及时就双边关系重大问题和国际地区形势深入交换意见,牢牢把握中老关系前进方向。

2.执行好2021年至2025年两党合作计划,编制并执行2026年至2030年两党合作计划。谋划实施好两党中央在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干部组织、舆论宣传等领域的对口交流与合作,推动拓展两党地方、基层组织和群众组织交往合作。继续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深入交流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升干部培训合作质量,为两党长期执政和发展提供坚实人才储备。利用云南、湖南、广西等省(区)的培训资源,推动两党干部培训合作向纵深发展。落实好《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与老挝人革党中央对外联络部合作协议》及两党中联部部长年度会晤机制,推动协调两党交流合作相关事宜。

3.继续加强纪检监察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廉洁建设,建立健全中老铁路运营期廉洁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反腐败追逃追赃执法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犯罪。加强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东盟等多边机制中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4.深化中国全国人大和老挝国会、中国全国政协和老挝建国阵线中央的友好交流合作,保持高层互访势头,相互借鉴有益经验。

5.继续实施好《中老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保持两部经常性交往机制,密切各层级沟通协作,拓宽外交人才培训渠道。

6.继续相互坚定支持维护各自核心利益。中方坚定支持老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支持老挝坚持党的领导和走社会主义道路。老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干涉中国内政,支持中国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7.加强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东盟合作等地区机制内的协调和配合,践行开放的区域主义,推动建设更为紧密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深化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携手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

8.加强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合作,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坚持践行并尊崇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9.积极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地区安全稳定、发展繁荣和包容和谐,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经济领域

加强战略对接,以中老经济走廊建设为主轴,以中老铁路、电网等大项目合作为骨干,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全面深入开展各领域务实合作,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1.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有序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对接,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和任务清单,推动两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纲要取得成效。老方积极支持并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2.稳步实施《关于共建中老经济走廊的合作框架(2019-2030年)》,充分发挥中老经济走廊合作联委会机制作用,以中老铁路为依托,统筹推进中老在交通、产能、农业、文化旅游、社会民生等领域务实合作。高质量推动中老铁路运营维护和沿线开发,争取早日实现中老铁路和泰国铁路以标准轨联通,推进中老泰联通发展构想。继续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商业运作、国际惯例”原则开展产能与投资合作,做好经济走廊建设、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与产能合作的衔接,为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合作平台,推动更多务实合作项目落地。运营好赛色塔综合开发区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务实开展跨境产业合作。积极拓展中老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的务实合作。

3.充分发挥中老经贸和技术合作委员会、产能与投资合作、中老投资合作工作组等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沟通与经验交流,统筹规划双边经贸合作,推动中老经贸关系健康、可持续发展。共同落实好老挝98%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安排。

4.适时启动商签新的《中老经贸合作五年规划》,改善贸易基础设施,加强口岸建设,积极探讨中老口岸创新管理查验模式,推动口岸通关便利,促进边境地区经贸发展合作和人员交往。深化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加快推进动植物检疫(SPS)磋商,为更多老挝商品输华提供便利,持续提升中老铁路客货运监管服务水平。推动电商合作,扩大中老双边贸易。中方愿积极推进两国农产品贸易,支持老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不断扩大老挝优质农食产品对华出口。引导和鼓励各自企业到对方国家投资兴业,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合作便利,促进双方投资合作健康发展。

5.积极开展中老国际道路运输协定议定书商签工作,推动双边国际道路运输合作实施。有序推进中老经济走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老铁路国际班列稳定开行,保障中老物流运输通道安全畅通。运营好万象-万荣高速公路,推进实施中老(磨丁-万象)高速公路项目剩余段。

6.推动在信息通信领域广泛交流,积极促进两国企业在新型通信基础设施和跨境光缆等领域务实合作。深化中老无线电主管部门间合作,进一步保障中老铁路无线电频率使用安全。充分发挥“老挝一号”通信卫星优势,着力培养老挝卫星测控和卫星应用人才,中方应用航天技术助力老挝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探讨建立老挝国家卫星应用中心,搭建卫星遥感应用合作平台,促进中老两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合作,包括帮助建立完善老挝农业、土地、森林、矿产等方面数据库。推动包括卫星通信、遥感及导航在内的航天技术应用,促进老挝经济与科技进步。中方帮助老方培养科研人才,提高其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科技成果应用于老挝国家发展。

7.深化中老电力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加快推进中老电力互联互通,加强电力政策与规划交流。支持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加快实施中老电力联网项目,增进两国电网互联互通和电力互济规模。支持双方企业合作运营好老挝国家输电网公司(EDL-T),共享电力发展经验,促进老挝电网可持续发展,合作促进老挝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送出,合作提升中老铁路老挝段稳定电力供应保障水平,合作开展老挝同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打造澜湄区域全方位电力合作典范。

8.深化双边本币合作,进一步促进双方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双边本币结算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中方为老方提供力所能及的财金改革智力支持。

9.加强减贫与乡村振兴领域经验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东盟、东盟与中日韩、澜湄合作等平台加强经验交流,积极推动东亚减贫示范合作二期项目启动和实施,支持老挝减贫领域人员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援老八大工程,持续开展东亚减贫示范、农村扶贫设施建设等系列民生项目,支持老北地区民生改善,更多惠及当地百姓,共同推动全球发展倡议优先在老挝取得积极成果。推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援老十所学校及教育工程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援老医院作用,创新开展医院管理合作。推动建设更多符合老挝发展需要的职业技术学校。

10.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领域合作,健全工作机制,围绕农作物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仓储和物流、数字技术应用、农村电子商务、乡村产业发展等领域持续开展合作,不断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业经贸投资合作。

11.加强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加强双方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开展交流,推动在科技创新、贸易投资、产业对接等重点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中方支持老方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12.中方鼓励有关省(区、市)发挥自身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在对老合作方面形成各展所长、互补互助的良好态势。依托澜湄合作、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等平台和机制,努力将云南、湖南、广西、广东等省(区)打造为对老合作高地。

13.进一步深化在中国-东盟(10+1)合作、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澜湄合作、东亚峰会等地区机制内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框架下的协调和配合。加强政策协调,共同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相关协定。积极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早日取得成果,做好协定后续生效实施工作,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三、安全领域

加强沟通协作,深化中老防务、执法、政治安全等合作,切实维护两国各自的安全、稳定和发展利益。

1.深化防范抵御“颜色革命”双边协作,拓展合作内容,丰富交流形式,重点在理论研究、经验分享、情报交流、案件协查等方面加强务实合作,坚决防范应对“颜色革命”威胁。推动政治安全、反恐、海外利益保护、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合作走深走实,切实维护两国共同利益。中方继续帮助老方提升维护国内稳定和应对外部渗透能力,共同维护各自安全稳定,防止外部势力介入。

2.进一步深化两军合作。保持两军高层领导会晤,加强战略沟通。用好两军合作协调委员会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两军各领域交往合作事项。深化两军政工领域务实交流,拓展两军联演联训,协商签署后勤保障协议。办好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共同维护边境安全稳定。抓好老挝空军航校、热带传染病防控实验室、军事测绘导航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开展院校交流、人才培养、中青年军官互访、学术研究等领域合作。

3.加强两国执法安全合作,继续开展在打击跨境犯罪,打击各种形式的人口拐卖、电信网络诈骗、偷越国边境,湄公河联合执法,共建“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安保等领域合作,支持中老警务合作中心建设和运行,建立和加强中央、地方警务定期会晤机制。深化反恐怖合作,加强打击国际恐怖组织的情报信息交流、案件协查和行动协调,相互交流经验以及分享最佳实践和能力建设措施。中方支持老方做好铁路安保工作,共同维护中老铁路运营安全。中方加强对老方执法安全类援助和培训,与老挝共建“平安城市”。

4.加大保护在本国工作、生活的对方国家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双方重大合作项目安全。

5.加强移民和边防出入境管理领域合作。接续和完善中老边境三级代表联系机制,强化打击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活动力度,深化在边境管控、出入境边防检查、非法移民遣返和外国人管理等方面合作。

6.加强在东盟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机制、东盟地区论坛等地区多边安全对话合作机制中的协调与配合。

四、人文领域

深化人文领域交流合作,赓续传统友谊,巩固中老友好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推动中老关系亲上加亲、好上加好。

1.深化人文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地区缔结和发展更多友好城市关系,夯实中老友好的社会民意基础。通过双、多边机制,维护和密切双方友好组织和人员往来,丰富交流内容,凝聚友好共识,增进中老民相亲、心相通。

2.加强群团(工会、青年、妇女)组织、企业、中央及地方行业协会间友好交流合作。深化两国青少年和儿童交往,办好中老铁路青年友谊工程,共同培养中老友谊接班人。

3.加强教育政策对话沟通,拓展双方在教育领域交流与合作。中方欢迎老挝优秀学生来华留学。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服务中老大项目建设。加强中老语言文化教学合作,促进文化交流。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双方高校、智库合作。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中方愿根据老方需要,提供多双边培训名额及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名额。

4.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交流与合作,开展医疗服务、传统医学、热带病等传染病防控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双方更多医疗机构加入中国-东盟医院合作联盟,利用联盟资源,促进双方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完善和能力提升。中方支持老挝热带病防治联合实验室能力建设,共同助力提升澜湄区域热带病防控能力。继续在老开展“光明行”白内障复明等国际公益活动,共同维护两国民众健康。

5.积极开展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推动商签新一期文化和旅游合作执行计划。推动两国各层级人员往来,支持文化和旅游机构开展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中方为老方在华开展旅游推介提供便利。围绕中老铁路,支持优质文化和旅游线路与产品开发、推动开展品牌塑造和营销推介。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共同策划各类培训项目。老方支持中国文化中心等中国在老挝文化和旅游机构运作。

6.巩固和提升在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推动双方在退役军人的管理服务、抚恤优待、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社会融合、褒扬纪念等领域的政策制度分享与工作经验交流。共同做好中国在老烈士陵园修缮和维护工作,发挥好其在弘扬中老传统友好关系上的宣传教育作用。

7.深化在新闻、影视、出版领域交流合作。利用好双多边媒体交流合作机制,开展联合采访、联合制作、人员互访与培训等合作。中方向老方介绍电影制作和发行经验。深入开展中老经典著作互译出版项目,推动两国出版机构在内容生产、翻译出版、发行推广等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

五、生态领域

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全方位合作,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共谋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环境合作促进两国民生福祉。

1.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合作,加强生态环保理念和法规标准研讨交流,中方支持老方在气候变化、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生态保护等领域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支持中国-老挝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低碳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在应对气候变化、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的示范作用。

2.加强双边和澜湄合作机制下水资源领域合作,推动续签部门间水资源合作谅解备忘录,就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文信息、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

3.中方应用航天技术助力老方农林资源规划、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洪涝灾害防灾减灾等。

4.利用好中国-东盟、澜湄以及“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平台,推动双方环境政策对话和技术合作等活动,就双方共同关注的地区和全球环境议题开展沟通和协调。

5.积极开展在野生动植物特别是药用植物保护领域的合作,加强在政府间协议、国际公约等多边场合的立场沟通和协商。

第三部分 落实机制

中老双方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落实本《行动计划》涉及本单位内容。双方分别由两党中联部作为落实《行动计划》牵头部门,负责沟通协调、监督实施、总结评估、对外宣介等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本《行动计划》于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老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行动计划》有效期五年,自二〇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期满后,双方视情签署新的行动计划。

中国共产党         老挝人民革命党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习近平           通伦·西苏里



source 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3/1021/c1002-4010021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新闻声明(全文)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新闻声明

  1.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安瓦尔·哈克·卡卡尔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2.在北京期间,习近平主席会见卡卡尔总理。李强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同卡卡尔总理举行会见。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深化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各领域务实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重申,相互信任是中巴关系的核心。

  3.双方一致认为,中巴两国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和“铁杆”兄弟,两国友谊历久弥坚、牢不可破。中方重申将中巴关系作为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巴方强调,巴中关系是巴基斯坦外交政策基石。双方将继续从战略和长远角度看待中巴关系,在发展道路上携手前行,加快构建新时代更加紧密的中巴命运共同体。

  4.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巴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巴方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努力,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巴方在南海、涉港、涉疆和涉藏等问题上坚定支持中国。中方重申支持巴方捍卫国家主权、民族独立和领土完整,支持巴方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并实现经济稳定,支持巴方打击恐怖主义,支持巴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5.巴方热烈祝贺中方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方赞赏巴基斯坦长期支持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双方一致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为国际经济合作搭建平台,为全球共同发展开辟空间,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合作,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共同开辟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美好未来。

  6.双方一致认为,中巴经济走廊是共建“一带一路”先行先试项目,启动10年来取得丰硕成果,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双方决心共同建设增长走廊、民生走廊、创新走廊、绿色走廊、开放走廊,将中巴经济走廊打造成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示范性工程。

  7.双方认为,瓜达尔港是地区互联互通的重要节点,同意加快推进瓜达尔港配套设施建设。双方满意地回顾了瓜达尔港海水淡化厂、瓜达尔港新国际机场、中巴友谊医院等项目进展情况,重申将瓜达尔港建设成为高质量港口、地区贸易中心和互联互通枢纽。

  8.双方认为,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重要项目,对巴基斯坦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同意按照两国领导人共识早日推进实施。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中巴喀喇昆仑公路(雷克特-塔科特)改线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同意予以加快推进。

  9.双方决心共同推动开展D.I.汗-兹霍布公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增进巴基斯坦互联互通和社会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10.中方赞赏巴方大力发展包括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努力,认为这契合绿色、低碳、环保能源发展方向。双方鼓励中资企业以商业方式参与相关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实现双赢。

  11.双方同意积极推进落实《中巴产业合作框架协议》,支持巴基斯坦工业化发展,鼓励中国公司在巴设立制造业企业。双方重申,中巴经济走廊是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平台,欢迎第三方从产业、农业、信息技术、科技等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合作领域投资中受益。

  12.双方同意加强中巴矿业合作,加强地质调查、地矿联合研究、人才培训、矿业产业园区规划等领域合作。

  13.双方认为,中巴农业合作富有潜力,作物育种、病虫害防治等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农业合作等项目进展良好。双方同意在农作物种植、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贸易等方面加强合作。

  14.双方同意在中巴信息技术产业联合工作组框架下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提高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高新技术合作和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15.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两国在中巴经济走廊社会民生工作组框架下取得的积极成效。巴方感谢中方为巴洪灾灾后重建和恢复提供援助。中方愿继续支持巴方改善社会民生和灾后重建,优先实施民生领域援助项目,基于“共同富裕”理念帮助最不发达地区和脆弱人群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16.中方愿在中巴自贸协定框架下积极支持巴方扩大对华出口,将通过经验分享、专题研究、专家交流、人员培训等方式帮助巴方提升出口能力。巴方欢迎更多中国企业赴巴投资,愿为其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巴方向中方介绍了近期改善投资环境、推出投资鼓励措施以及设立特别投资促进委员会的努力。中方赞赏巴方为促进两国投资和经贸合作所作努力。

  17.双方注意到近期两国商业交流的增长势头,决定进一步促进商贸往来。双方同意努力提升双边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

  18.双方注意到,今年以来,两国签署了关于巴基斯坦熟制牛肉、干辣椒输华的议定书,实现了巴基斯坦鲜食樱桃对华准入,并就巴基斯坦乳制品、动物皮对华出口达成一致。中方欢迎更多巴方优质产品和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19.双方认为,红其拉甫公路口岸在促进中巴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双方宣布红其拉甫口岸常年开放,同意加强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改善口岸通行条件。

  20.双方对两国本币互换协议、人民币结算清算等合作进展表示满意,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金融业和银行业合作。巴方感谢中方在财政金融等方面提供的宝贵支持。

  21.双方表达了通过深化交流、调配资源和合作创新加强长期空间合作的坚定决心,以推动空间科学、空间技术和空间应用领域的重大进展。双方赞赏两国航天机构签署关于国际月球科研站等合作文件,同意进一步探索外层空间,推动两国在前沿空间任务中发挥带头作用,开创一个科学突破和空前发现的时代,以造福人类,促进文明进步。

  22.巴方向中方介绍了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形势。中方重申,克什米尔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长期争议,应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安理会有关决议以及双边协议,以和平方式加以妥善解决。

  23.双方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中方肯定巴方为打击恐怖主义作出的贡献和牺牲。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反恐合作,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巴方再次承诺全力保障所有在巴中方人员、项目和机构安全,并将涉华恐袭案件中对中方人员施袭的凶手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中方对巴方作出的巨大努力表示赞赏。双方对双边层面开展的安全合作感到满意,同意继续加强此类合作。

  24.双方高度评价在“中巴旅游交流年”举办过程中,两国文化交流合作得到加强,双方赞赏在故宫博物院成功举办的“譬若香山:犍陀罗艺术展”,并对“犍陀罗艺术展”在中国继续巡展表示欢迎。巴方欢迎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将巴基斯坦列入出境团队游国家名单。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加强双方旅游业界交流。

  25.双方对两国军队之间的密切合作、信任和沟通表示满意。强调更强的中巴战略防务安全合作是本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因素,同意保持两军高层交流互访势头,深化军事训练、联合演习、军事技术等领域合作。

  26.双方重申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社会团结合作,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持建设性和包容性的多边主义,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27.巴方坚定支持中国领导人在开放、区域互联互通、经济一体化和技术分享方面的远见卓识。巴方将继续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高度赞赏中方为维护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权利所作的努力。上述倡议呼吁国际社会重视发展问题,重振全球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强调应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强调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坚持文明平等、互鉴、对话、包容。双方同意围绕上述倡议加强合作,共谋发展、共筑安全、共兴文明,合力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28.双方同意加强在阿富汗问题上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29.双方对本轮巴以冲突和暴力升级深表关切,呼吁立即停火止战,尽最大努力保护平民,防止加沙发生更大的人道主义灾难。双方重申,解决冲突的根本出路在于落实“两国方案”,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国际社会应当以更大的紧迫感增加对巴勒斯坦问题的投入,为推动尽快重启巴以和谈付出更大努力,实现持久和平。

  30.卡卡尔总理衷心感谢中国领导人和中国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代表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盛情邀请习近平主席早日访问巴基斯坦。双方将通过外交渠道就此保持沟通。

  31.访问期间,双方签署20项合作协议,涵盖共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矿产开发、产业合作、绿色低碳发展、健康、航天合作、数字经济合作、发展合作、巴农产品输华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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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联合声明

  (2023年10月20日,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斯里兰卡总统拉尼尔·维克拉马辛哈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二、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维克拉马辛哈总统举行会见,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会见维克拉马辛哈总统。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深化中斯传统友谊、扩大两国互利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三、两国元首一致对1957年建交以来两国关系的发展表示满意。66年来,两国始终弘扬《米胶协定》精神,坚持独立自强、团结互助,始终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共同应对包括自然灾害、新冠疫情、经济困难在内的风险挑战,不断巩固战略互信,弘扬传统友谊。中斯真诚互助、世代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已经成为大小国家友好相处、互利合作的典范,对两国均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四、双方同意保持高层交往势头,扩大两国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交流合作,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睦邻友好原则基础上,加强战略沟通,为两国关系未来发展明确重点和方向。

  五、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斯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支持中国政府为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所作的一切努力,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斯方重申决不允许利用斯领土从事任何反华分裂活动。中方重申将继续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坚定支持斯里兰卡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和支持斯方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六、斯方赞赏近年来在习近平主席英明领导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

  七、斯方对新冠疫情期间和2022年斯方经济危机期间中方提供的宝贵支持表示感谢。

  八、2023年3月,中方已及时向斯方出具融资支持文件,帮助斯顺利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9月下旬,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官方债权人,已同斯方就涉华债务处置初步达成一致。中方将继续支持本国金融机构同斯方开展友好商谈,尽快达成斯涉华债务处置方案,愿同有关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一道,继续为斯方应对当前困难、缓解债务负担、实现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斯方赞赏中方为其金融纾困提供的支持。

  九、在两国领导人共同引领和推动下,中斯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斯方重申愿积极参与中方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双方同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财政、经济稳定和国家政策部关于共同加快编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财政、经济稳定和国家政策部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财政、经济稳定和国家政策部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援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低收入人群保障住宅项目实施协议》等文件,交流发展经验,对接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合作,为两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打造新亮点、注入新动力。

  十、斯方欢迎中国企业在斯国家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欢迎更多中国企业赴斯投资,愿为其创造良好投资和经营环境。中方将继续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赴斯投资,开展互利合作。科伦坡港口城和汉班托塔港项目是双方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项目。斯方欢迎中国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愿为港口城提供有利投资环境,包括出台必要法律措施。

  十一、双方对两国经贸合作成果表示满意,同意尽快达成全面的自贸协定,以加强双边贸易和经济合作。双方将在市场化、自主化、法治化的基础上开展金融领域务实合作,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双边经贸发展。

  中方愿继续支持斯具有优势的产业与中国相关进出口商协会建立联系,为斯出口企业来华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等会展提供便利和支持,推动双方企业在互利共赢基础上深化合作,促进斯对华出口。双方同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种植工业部关于斯里兰卡锡兰肉桂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渔业部关于斯里兰卡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十二、双方同意加强两国中小企业交流合作,鼓励双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加强沟通联系,搭建产业对接、科技研发、电子航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平台,创新合作模式,拓宽合作渠道,丰富合作内容。中方欢迎斯里兰卡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十三、中斯农业合作交流密切、互动良好。中方愿聚焦双边农业合作重点和关切,在热带作物生物技术、育种栽培、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市场开发及农业现代化等领域与斯方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合作,帮助斯方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方欢迎斯里兰卡扩大优质农产品输华。

  十四、双方充分肯定教育交流对增进两国了解与友谊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加强教师、学生和研究人员的交流。双方同意继续加强科教领域合作,鼓励两国教育机构开展合作研究、联合培养。双方同意继续支持“中国-斯里兰卡联合科教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双方同意签署援斯里兰卡普通教育数字化转型项目可研换文。

  十五、双方积极评价两国文化和旅游领域合作取得的进展。双方将继续鼓励两国公民赴对方国家旅游,为对方开拓旅游市场提供协助。双方同意鼓励两国加强航空互联互通。斯方愿继续出台更多旅游便利化政策。中方愿为斯方在河南洛阳白马寺修建斯里兰卡佛殿提供便利。

  十六、双方同意继续深化友好城市和人文交流合作。双方愿以中国(重庆)-斯里兰卡减贫与发展合作圆桌会为起点,通过搭建平台、组织培训、智库交流等加强减贫经验交流。

  十七、双方愿在气候变化适应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开展更紧密的合作,强调共同实施绿色措施是减缓气候变化影响的有效途径。双方愿加强协作,深化防灾减灾、海上救护救援与研究、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方面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探索蓝色经济合作。双方同意签署《“中国-斯里兰卡水技术研究与示范联合中心”三方运行管理协议》。

  十八、双方重申坚定致力于促进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双方同意在联合国等多边机制内加强合作,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保护主义,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斯方坚定支持并积极参与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中方愿同斯方深入探讨落实上述倡议的具体举措,共同致力于推进全球与地区的和平、安全、发展与繁荣。

  十九、维克拉马辛哈总统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对他本人及斯里兰卡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中国领导人访问斯里兰卡。中国领导人对此表示感谢,双方将通过外交渠道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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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军大使全面阐述中方在外空安全问题上的政策主张

  新华社联合国10月20日电 中国裁军大使沈健20日出席第78届联合国大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会议,全面阐述中方在外空安全问题上的政策主张。

  沈健强调,维护外空持久和平与安全,关乎各国安全、发展和繁荣,攸关全人类福祉。各国应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理念,致力于确保外空和平利用性质,确保各国和平探索利用外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推动在外空领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沈健说,个别国家执迷大国竞争和冷战思维,谋求主导外空,将外空界定为“作战疆域”,加快外空军力建设,构筑外空军事同盟,甚至计划在外空部署反导武器,严重威胁外空安全,严重破坏全球战略稳定,持续加剧外空军备竞赛风险。

  沈健表示,维护外空安全应坚持推进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国际法律文书谈判,统筹外空安全国际治理。谈判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国际法律文书是维护外空安全的根本之道,联大框架下相关努力应聚焦这一根本路径,而不是分散甚至替代相关努力。中方期待各方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统筹考量不同倡议主张,真正形成有效合力,推动早日谈判达成外空军控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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